帮助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资产(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转移资产)
发布于:2021-08-10
遵义市余庆县一名建筑商因欠款太多被法院列入黑名单,于是找到一名关系较好的女子代为自己隐藏财产。11月20日,余庆县法院查明真相后,对这名女子处以15日司法拘留。
工作人员宣布司法拘留决定
据介绍,家住余庆县敖溪镇的祝某,系一名工程承包商。在承包工程期间,他先后向李某等10余人借款用于周转,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,祝某均未予偿还。
同时,祝某还长期拖欠农民工杨某等4人劳动报酬不予支付。法院经审理判决,祝某共计应向上述当事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、工资等合计410余万元。经法院执行,祝某仍有200余万元未还清,他也曾因拒不配合执行被实施司法拘留。
今年,11月,余庆县法院执行局接到线索:祝某在敖溪镇胜利社区领有苗木补偿款数万元。但法院在执行中发现,这笔款几经倒转后,存入一名叫何某的女子银行卡,并支取消费。
执行司法拘留
面对法官的询问,何某开始并不承认该款来源,以“不知道、不清楚”来搪塞,在执行法官一再追问下,她一会说是打牌赢的,一会又说是工资收入,始终不能自圆其说。
最终,在证据面前,何某终于承认,她早些年给祝某开过车,两人关系密切。祝某被列入黑名单后,为规避执行,何某便向祝某提供银行卡进行资金流转。
法院认为,何某恶意帮助祝某隐藏财产妨碍执行,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遂决定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。
记者:黄宝华 | 编辑:石婷 | 审校:冷兵 | 签发:安辉
